章程
注意:出發安排會因疫情發展作出調整,屆時會另行通知。
一、合辦單位: |
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
||||||||||||||
二、承辦單位: |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
||||||||||||||
三、目的: |
旨在組織在澳門或澳門以外就讀的澳門大專學生利用暑假前往大灣區城市開展實習就業、創新創業活動。資助名額最多50個。 |
||||||||||||||
四、對象: |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且年齡介於18歲至29歲的大專學生; 於澳門高校就讀或於本年3月底前已返抵澳門後並無離境的澳門以外的大專學生。 |
||||||||||||||
五、實習期: |
2020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
||||||||||||||
六、實習地點: |
深圳、東莞 |
||||||||||||||
七、實習崗位: |
實習崗位範疇涉及高端智能、先進材料、信息通信、智能終端、創意設計、宣傳推廣等; |
||||||||||||||
八、實習形式: |
以無償方式在內地企業或機構進行實習,有關實習的指導或訓練方式由實習單位安排;而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並無僱傭關係。 |
||||||||||||||
九、考察活動安排: |
實習期間週末考察活動由承辦單位安排及管理。 |
||||||||||||||
十、食宿及交通安排: |
實習期間的食、宿、交通及保險費用由承辦單位安排及管理。 |
||||||||||||||
十一、按金: |
|
||||||||||||||
十二、申請期間及方式: |
報名期間於網上填寫申請表格,並同時上傳以下文件的電子檔,最多可選擇申請兩個實習崗位。 (1)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2)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副本(俗稱“回鄉證”); (3)學生證副本; (4)大學成績表副本; (5)個人履歷(以中文簡體撰寫); (6)已繳付實習按金證明(銀行存款單據副本)。 |
||||||||||||||
十三、甄選: |
由承辦單位對申請人所遞交資料進行履歷分析,以擇優方式,選出符合崗位要求申請人進入面試。 |
||||||||||||||
十四、公佈結果: |
錄取名單於2020年7月13日於委員會網站公佈。 |
||||||||||||||
十五、日程安排: |
|
||||||||||||||
十六、義務: |
獲錄取者須遵守以下義務:
|
||||||||||||||
十七、查詢: |
電郵:cyaa.macao@gmail.com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電話:28455113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親臨: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澳門勞動節大馬路214號裕華大廈第十座地下B舖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 – 13:00,14:30 – 18:00 星期六 09:00-13:00 |
||||||||||||||
十八、人才發展委員會保留對計劃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