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名額已滿
一、合辦單位: |
人才發展委員會及澳門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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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
透過獎勵,鼓勵居民積極考取證照並取得指定水平,藉此培養及發展居民具備各樣應用性技能,從而提升個人職業技能,並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儲備各類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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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目錄: |
因應社會發展需要,由人才發展委員會編製獎勵目錄及訂定獎勵範圍,詳見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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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期間: |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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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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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資格: |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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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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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傳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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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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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審批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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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獎勵發放: |
凡獲批准的申請,獎勵會由澳門基金會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存入獲獎者提供的澳門銀行帳戶,發放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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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資料共享: |
為執行本計劃,合辦單位共享申請人的獲獎資料,包括:申請人個人資料、申請日期、批准日期、獲獎證照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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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查詢: |
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電話:(853)2855 5108 傳真:(853)2855 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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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人才發展委員會保留對計劃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修改無須事先通知。 |
申請流程教學︰
查閱結果及補交資料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