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金融人才專業認證獎勵計劃-2022

章程

 

申請需知:倘於 2022 年 12 月仍未獲悉考試成績或未能取得證書,本計劃於 12 月可讓申請者進行“先申請後補交”認證資料,並於 2023 年 2 月 28 日或之前補交有關證書/成績證明圖檔或相關證明文件,逾期補交資料將不獲接納。(詳見第十點)

一、合辦單位:

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人才委”)和澳門基金會(下稱“澳基會”)。

二、宗旨:

透過獎勵,推動澳門居民考取與證券、資產管理、財富管理、風險管理及金融分析相關專業認證,以配合特區政府推動金融業向現代金融服務業發展,藉此為業界儲備各類具專業認證資格的金融人才。

三、獎勵目錄:

因應社會發展需要,由人才委編製獎勵目錄及訂定獎勵範圍,詳見如下:

“現代金融人才專業認證獎勵計劃”獎勵目錄

認證機構

獎勵範圍

獎勵

澳門元

名額

中國證券業協會

一般業務水準評價測試

3,000

120

專項業務水準評價測試

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測試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從業員資格證書—證券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從業員資格證書—資產管理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從業員資格證書—機構融資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高級從業員資格證書—證券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高級從業員資格證書—資產管理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高級從業員資格證書—機構融資

FPSB

CFP 基礎考試

CFP 第一階段

CFP 第二階段

GARP

FRM Part I

6,000

100

CFA Institute

CFA Level I

GARP

FRM Part II

8,000

80

CFA Institute

CFA Level II

CFA Level III

每組獎勵名額審批至額滿,系統將停止接收有關獎勵範圍的申請,

審批以先到先得方式進行,申請從速,名額有限。

點撃證照考試名稱連結可在證照中心查找相關課程及考試資料

四、獎勵名額:

1. “現代金融人才專業認證獎勵計劃”分 3,000 澳門元、6,000 澳門元和 8,000 澳門元三個獎勵組別,每個組別相應有 120、100 和 80 個名額, 合共 300 個獎勵名額;

2. 申請系統將於額滿後停止接收申請。

五、獎勵申請期間: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六、獎勵辦法:

1. 同一認證考試只可獲獎一次;

2. 獎勵目錄內同一項考試,倘申請人曾獲獎,則是次考試必須考取高於上一次的獲獎級別方可再次獲獎;

3. 申請批准後,將由“澳基會”發放相應獎勵。

七、申請資格: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可提出申請:

1.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

2. 凡於獎勵期間取得第三部份獎勵目錄內所定的認證,即證書/成績證明須由認證機構於 2022 年内發出;倘有關文件上沒有列明發證日期,人才委則以考試日期為準(即考試日期必須為 2022 年)。

八、申請辦法:

1. 申請須在網上進行,點擊章程下方“申請”按鈕,可立即辦理;

2. 完成填寫網上申請表內的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申請人會收到完成申請手續的電郵通知。

九、上傳所需文件:

1. 申請人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圖檔。

2. 載有申請人姓名的已考取納入獎勵目錄的證書或成績證明圖檔。

3. 申請人澳門銀行帳戶存摺或其他載有申請人姓名、銀行名稱及帳號的資料圖檔,銀行提款卡除外。

    圖檔要求:1:申請人的身份認別資料須清晰可讀,證件正反面同頁。

                      2,3:載有申請人身份認別資料(與身份證所載相同)、認證資料(認證名稱,發證日期)須清晰可讀。

   圖檔格式:可接受jpg, bmp, png, pdf 格式的圖檔。                                        

   圖檔大小:上限為5M。

十、申請須知:

1. 凡上傳遞交的申請文件所載的資料不能清楚識別申請人的身份或不能清楚識別有關獎勵認證將構成不獲批准的理由。

2. 倘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屬不齊備、不正確、不符合要求或須補充說明的情況,人才委將透過電郵方式作出通知,申請人須自人才委電郵通知翌日起計 5 日內作出補充/更改;逾期補交資料將不獲接納。

3. 倘於 2022 年 12 月仍未獲悉考試成績或未能取得證書,本計劃於 12 月可讓申請者進行“先申請後補交”認證資料,申請人須於 2022年 12月 內於申請系統內進行申請並上傳有關認證考試的證明文件(如出席證明、報名回執、收據等),並於 2023 年 2 月 28 日或之前補交有關證書/成績證明圖檔或相關證明文件,逾期補交資料將不獲接納。

4. 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帳戶只限其於澳門銀行開設的個人或聯名活期銀行帳戶,以非澳門幣作結算的澳門銀行帳戶收取獎金時,相關匯率或手續費須由申請人自行承擔。倘因申請人提交錯誤的銀行資料而導致未能成功轉帳,除支付時間可能延遲外,銀行所收取的行政費用須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十一、審批及通知:

1. 由人才委以“先到先得”方式進行審批,一般情況下,在申請人遞交申請文件之月的最後一日起計 45 日內發出申請決定的通知。

2. 通知方式:將申請的審批結果寄送到申請人填報的電郵信箱內。

十二、獎勵發放:

凡獲批准的申請,獎勵會由澳基會透過銀行轉帳方式,存入獲獎者提供的澳門銀行帳戶,發放期如下:

1 月至 3 月期間遞交之申請,獎勵會於 5 月內發放;

4 月至 6 月期間遞交之申請,獎勵會於 8 月內發放;

7 月至 9 月期間遞交之申請,獎勵會於 11 月內發放;

10 月至 11 月期間遞交之申請,獎勵會於翌年 2 月內發放。

12 月遞交之申請,獎勵會於翌年 5 月內發放。

十三、資料共享:

為執行本計劃,合辦單位共享申請人的獲獎資料,包括:申請人個人資料、申請日期、批准日期、獲獎證照資料。

十四、查詢:

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電話:(853)2855 5108

傳真:(853)2855 5106

電郵:enquiry.ttp@cdqq.gov.mo

十五、人才發展委員會保留對計劃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一切以官方網站公佈資料為準,敬請留意最新資訊。

 

申請流程教學︰

 
 

查閱結果及補交資料教學︰